徐曉明
2026年01月12日08:45 來源:人民網-人民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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習近平總書記指出:“要講究辯証法,處理好活力和秩序的關系”。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《建議》提出:“形成既‘放得活’又‘管得好’的經濟秩序”。2025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:“必須做到既‘放得活’又‘管得好’”。從以前的“管得住”到現在的“管得好”,一字之變,意蘊深遠。這是我們黨經濟治理理念的又一次躍升,是對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提出的更高要求。
“管得好”追求的是活力和秩序的動態平衡、有機統一。“管得住”體現底線思維,通過為市場運行劃定明確的邊界和紅線,堅決防止資本無序擴張、市場無序競爭和系統性風險,確保國民經濟循環暢通,為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構筑“壓艙石”和“防火牆”。然而,僅僅“管得住”已不能完全適應當前高質量發展的要求。“管得住”是基本功、是前提,“管得好”是新要求、是目標。從“管得住”到“管得好”,關鍵要在“好”字上做文章。這要求政府的作為不僅要合規,更要科學﹔不僅要有效,更要高效﹔不僅要糾偏,更要賦能。政府要從“劃槳人”更多地轉向“領航員”,善用法治手段規范市場行為、用改革的辦法激發市場活力、用戰略規劃引導發展方向,在“放”與“管”的辯証統一中尋求最優解。
“管得好”的治理智慧,體現在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的治理理念和充滿溫度的服務上。有為政府既要避免不作為、慢作為,也要防止胡作為、亂作為。尤其對於新產業、新業態、新模式,如果管得過早、過嚴,就可能扼殺創新、錯失發展先機﹔如果完全不管,又可能引發風險。這就要求政府既為創新提供寶貴的試錯空間,也要確保風險始終處於可控范圍,實現“放”與“管”的良性互動。近年來,從市場監管部門持續深化行風建設,到各地政府部門不斷簡化審批流程、提升服務效率,有溫度的服務提升了監管的效能和力度。當政府部門把為企業排憂解難、為發展提供保障作為重要職責時,“管”本身就成了激發市場活力的催化劑。
做到精准高效,才能“管得好”。近年來,我國大力推進數字政府建設,正在深刻改變傳統治理模式。以往“大水漫灌”式的普遍檢查,不僅監管成本高,也給守法經營企業帶來不必要的干擾。如今,通過“互聯網+監管”系統,匯聚整合各類監管數據,能夠實現對市場風險的動態評估和智能預警。告別“一刀切”和運動式監管,依據信用等級、風險高低等實施差異化的分類監管,對高風險領域“無事不擾、有事必應”,對重點企業實施精准“靶向監管”,能夠在提升監管效能的同時,最大限度減少對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。
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。近年來,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台與實施,正是“管得好”所蘊含的法治理念在制度層面的集中體現。例如,民營經濟促進法將破除市場准入“玻璃門”“旋轉門”“彈簧門”等隱性壁壘納入法治軌道,明確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使用各類生產要素和公共服務資源,公平參與市場競爭﹔《公平競爭審查條例》將公平競爭審查從部門規章層面提升為行政法規層級,從源頭上規范政府行為,要求政府“看得見的手”在伸出之前,必須進行自我審視,避免“一管就死”的窘境﹔等等。相較於“管得住”可以更多依賴行政許可、強制處罰等傳統手段,實現“管得好”則必須依靠系統完備、科學規范、運行有效的法律制度體系,將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,為各類經營主體提供穩定、透明、規范、可預期的制度環境,促進要素資源自由流動和高效配置。
“管”不是捆住手腳,而是為發展增添活力、保駕護航。我們要深刻領悟“管得好”蘊含的豐富治理智慧,持續深化改革,提升治理能力,在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有機結合中,創造維護活力與秩序相統一、發展與安全相統籌的良好局面,推動高質量發展不斷取得新成效。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6年01月12日 09 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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